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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01月18日
信息来源: 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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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我省高度重视,财政厅作为牵头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划转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今年以来,先后分4批下达股权划转通知,确定划转全省211户国有企业国家资本297亿元(对应国有资本及其权益1549亿元)用于充实社保基金。截至2020年12月,已有52户企业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主要工作和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高位推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纳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和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2019年,省政府印发《四川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要求充分认识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按时完成。同时,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涉及的划转内容、划转程序、实施步骤以及部门分工等进行了明确,为工作推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部门协同,积极推动落实。推动形成财政厅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协作配合的联动机制,各部门密切合作,合力推进工作部署、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困难,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工作进程。根据国家对承接主体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财政厅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反复研究、充分论证并经省政府同意,明确划转国有股权统一由财政厅代社保基金持有,委托省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专户管理。

三、强化制度约束,严把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49号)要求,财政厅牵头,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研究明确政策具体口径和操作流程。严格对照国家政策口径,印发摸底调查文件,对全省划转对象进行摸底排查,结合国有企业年度财务会计决算等相关数据,对企业名单进行反复核对,梳理出未报送的企业名单,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审核力度,组织开展现场会审,对全省划转股权建议方案逐户审核,确保符合划转条件企业应划尽划。

四、创新工作方法,解决实际困难。考虑市县划转对象千差万别,推进进度有所差异的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分期分批下达划转股权通知,确保按时完成划转任务。针对市县国有企业数量、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差异较大的情况,在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收统支省级统筹省与市县责任分担机制时,将市县国有资本划转作为因素之一,兼顾市县利益。

当前,财政厅正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实做细下一步工作。一是督促办理划转手续。严格对标时间节点,督促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指导所属尚未办理划转手续的企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划转手续。二是明确专户管理事项。与专户管理的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划转股权的具体投资范围、专户管理权限等相关事宜。三是加强划转后续管理。研究制定划转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制度,确保划转资本规范运行;督促专户管理企业依法依规收取划转资本现金收益,指导其对现金收益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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