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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药品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近日,省财政下达药品监管专项资金3599万元,由各地统筹用于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复核研究、药品监管重大典型案件查办、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执法装备设备购置、药品监管项目科研等方面支出,进一步保障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开展,促进药品标准规范和提高药品监管能力,为药品安全监管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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