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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下达2022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9.83亿元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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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增强地方政府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逐步使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近日,省财政下达2021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9.83亿元,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社区保障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管好用好2022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办预〔2022〕138号)精神,从加大奖励资金力度,更大力度调动基层政府积极性;完善奖励资金办法,引导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健全资金分配机制,促进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人口流动挂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更好支撑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持政策落实等4个方面对市县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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