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工作动态

创新做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省级统筹机制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08月11日
信息来源: 农业农村处
【字体:
【打印文本】

今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明确建立以市县留用为主、省级适当统筹的资金调剂机制,省级财政从各地计提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中统筹10%,在各地之间进行调剂。

为做好做实省级统筹,最大限度降低与现有其他从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统筹有关政策的交叉影响,增强省级统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省财政在充分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对应基础、以不改变现行预算收入树形结构为原则遵循、以收入更正调库为实现方式的省级统筹实现机制,在不改变原有6项土地出让收入入库方式或计提实现的前提下,通过市县办理收入更正调库,将省级统筹部分的收入和资金由市县金库调入省级金库。

按照该思路,积极协调人行成都分行并取得大力支持,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增设目级科目,并明确为“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省级统筹”,作为清算通道,用于核算省级统筹规模。这一模式在全国尚属首创,为省级统筹预决算清算,以及实现省对21个市州考核奠定了基础。下一步,省财政将按照“当年收当年统”“既扣除又计回”的原则,进一步研究制定我省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考核实施办法,积极稳妥有效推进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在我省落地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