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旅游融合的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我厅联合文化和旅游厅,在总结第一轮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经验基础上,启动实施为期4年的第二轮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
示范项目结合文旅事业和产业发展需要,将国家文化公园、文旅IP、“文旅+”、跨片区文旅新产品、新业态、新产业项目纳入支持范围,按单个项目800-1200万元标准给予奖补。进一步优化实施周期,突出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着力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适应新时代文化旅游业发展需要的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和文旅融合典型项目。
第二轮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将引领带动全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形成文旅主导、多业融合的发展新局面,持续增强文化旅游发展动力,提振文化旅游消费信心,促进后疫情时代全省文化旅游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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