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十四五”安全生产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财政厅会同应急厅研究制定《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标中央资金管理规定和《四川省“十四五”应急体系规划》,对省级安全生产资金管理提出新要求,较原资金管理模式实现优化提升。
优化资金分配方式。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重大灾害治理等安全生产预防方面的资金分配由因素法调整为项目法分配。
拓宽资金使用范围。将应急救援装备配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方面投入需求纳入资金支持范围。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项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因素,与下年度专项资金安排结果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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