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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激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功效,疏通小微、“三农”融资堵点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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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为提高小微、“三农”融资可得性、降低融资担保成本,财政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采取有力举措,形成财政部门奖补激励、金融管理部门强化监管、地方政府考核管理的三方合力有效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加大对小微、“三农”融资支持,降低融资担保费率6月末,全省83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余额933.3亿元,同比增长38%,平均担保费率1.11%,同比降低0.11个百分点,其中:小微企业、“三农”业务在保余额862.3亿元,占比达92%,同比增长14.2%,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04%。

提质增效,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制管理

针对部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发展缓慢、杠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2023年全面评审确定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并严格准入条件:一是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原则上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应达到80%以上(含80%),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等提供增信二是坚持保本微利运行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要求除担保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三是符合监管规定要求全面纳入省融资担保机构预警监管平台数据即时填报,代偿履约信誉良好,注册实缴货币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加大扶持,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激励政策

财政部门加大政策扶持,对年化担保费率低于1%(含1%)的小微企业、“三农”企业业务,按其年化担保费率与2.5%的差额给予保费补贴;对开展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三农”企业担保业务给予1%业务奖补。省级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融资担保增量降费奖补资金,将“次年奖补”的管理方式调整为“事前预拨、事后结算”2023年,提前下达各市(州)1.9亿元,支持各地及时审核兑付奖补资金,省级财政在2024年资金结算时对支农支小平均费率低于1%的市(州)给予倾斜。

夯实责任,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监管

2023年起,实行“一低一高”监管考核,要求各市(州)取消或降低盈利性考核要求,确保2023年新发生的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平均费率降至1%以下(含1%)、年末在保余额同比增长高于10%,对未达到要求的机构,责令退出名单。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严格开展绩效评价,结果与高管薪酬挂钩,财政厅进行抽查并全省通报。同时,压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要求各市(州)推动建立不良资产处置和账核销机制,落实奖补资金,对增量降费工作不力的,省级相关部门将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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