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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政积极支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 (居) 民避险搬迁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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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四川省多次遭受强烈地震和极端强降雨,山洪地质灾害多发频发,高山峡谷区、盆周山区、地震灾区等区域成灾风险不断加剧,全省地灾隐患点数量多、分布广,对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同程度构成威胁。为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确保受威胁群众远离地质灾害,四川财政进一步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

优化支出结构给予基础补助省级财政通过调整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从今年起,5年内筹集资金22.87亿元,按照现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省级补助标准,继续给予市县基础补助支持。

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激励机制从今年起,5年内新增预算安排7.49亿元,实施省级考核激励机制。采取“分类分层补助、政策统筹协调、次年考核激励、逐年升档补差”方式,区分民族地区和一般地区,设定不同奖补标准,向民族地区、搬迁任务重的地区倾斜。

落实税费优惠保障群众权益依法依规落实相关税费政策,对纳税人因山洪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减(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经审批搬迁的农村居民在规定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依法依规免征耕地占用税。

留足政策空间支持应急搬迁规划期内,对因地震、暴雨等诱发地质灾害的新增规划外急需避险搬迁群众,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或动态纳入地质灾害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省级财政继续给予基础补助。

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绩效管理按照“清单制”管理要求,建立避险搬迁对象管理动态销号清单,并加强与农房改造、农房重建等补助对象比对,严防重复申报、虚报冒领等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动态开展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将其结果作为基础补助资金、考核激励资金清算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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