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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42亿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09月26日
信息来源: 科教与文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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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下达中央和省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142.1亿元,用于落实学生“三免一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政策,支持引导全省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提高生活补助标准。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标准由1000元提高至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至15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基础标准的50%核定。预计惠及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99万人。

保障待遇足额发放。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

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继续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将1个板块笼统下达细化为7个板块分别下达,实现每个支出方向分类下达、单独管理,各项资金直达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及监督全流程,全面提升动态追踪、实时监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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