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监督作为现代财政科学管理“两大抓手”之一,不仅要注重前端“查”,还要注重后端“效”,通过监督检查结果运用,为财政政策、项目、资金管理戴上“紧箍咒”。四川省财政厅积极探索研究,近期出台《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全方位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机制,深化实化“整改督促、约谈通报、预算挂钩、工作评价”四类运用方式。其中,与预算挂钩作为运用的重点、难点,对此专门制定了《监督检查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实施细则》,详细明确挂钩点位、方式和责任,在全国首次将监督检查结果与预算安排绑定,亮出了与预算挂钩的“硬标尺”,走出了实质运用的“大踏步”。那么与预算安排到底怎么挂钩?一起来看!
要点1:精细考虑,明确运用范围。全面梳理近年来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综合衡量检查范围、点位以及数据稳定性、严肃性等,将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结果统筹考虑、一体运用,对两类监督中发现省级部门、市县在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申报实施、政策制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全部纳入运用范围。
要点2:精准对象,明确运用点位。综合考虑监督检查覆盖面和聚焦点,明确运用对象为监督检查问题所涉及的省级部门和市县2类主体,运用环节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预算调整,方式为点对点挂钩,提高运用的针对性、合理性。具体为:在预算安排上与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在资金分配上,与相关支出方向的专项资金分配市县规模挂钩;在预算调整上,与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的调整挂钩。
要点3:精密转化,明确运用方式。针对预算安排、资金分配、预算调整3个环节,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两个阶段,以问题认定体系为基础,采取不同方式,精密转化,实现对压减、扣减资金的精确测算。具体为:在预算编制阶段,对上年问题整体运用,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挂钩,按照“对问题整体评分—分档转化系数—确定压减基数—测算压减金额”分步落实;在预算执行阶段,对重大问题即查即用,与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的调整挂钩,针对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重大问题,采取收回资金方式,调减资金规模。
要点4:精确定位,明确责任落实。根据财会监督机构、预算管理机构、业务管理机构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能职责,精确定位在预算挂钩机制中的责任分工,推进运用落地落实。财会监督机构负责“评”和“提”,对问题认定评分,提出运用系数、扣减额度建议;预算管理机构负责“控”,根据运用建议,核定部门预算控制数;业务管理机构负责“用”,按运用系数、扣减额度,完成在预算编制、资金分配、预算调整环节的运用。
《细则》的出台,是对监督检查结果运用的一次深度探索,为实质运用提供制度保障,让监督结果更好地促进预算管理,进一步推动部门、市县增强底线意识,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助力四川财政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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