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省厅动态

我省财政持续增强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水平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19日
信息来源: 社会保障处
【字体:
【打印文本】

财政厅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将兜底保障摆在财政投入的优先位置,通过加强兜底保障力度,持续增强全省500余万名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优化标准调整机制。推动兜底保障水平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困难群众救助需求相衔接,健全城乡低保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规范调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稳定保障。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分别从2021年的615/月、415/月提高至2025年的826/月、620/月,城乡特困标准分别从2021年的800/月、540/月提高至2025年的1074/月、806/月。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努力加大本级投入,多渠道扩大资金保障规模,为加强兜底性民生建设、执行民生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供有力财政支撑。“十四五”期间,争取中央资金总量连年位居全国第一;省级资金投入从2021年的9.8亿元增长至2025年的31.67亿元,年均增幅34%

加强绩效监督问效。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实地察看政策制定、待遇落实、资金支付等情况,打通跟踪问效、督促提升的“最后一公里”,连续2年被民政部、财政部评为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优秀等次。同时,紧盯社会救助政策准入、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保受益对象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在审核认定、数据分析、信息共享等6个方面强化保障对象管理水平,切实把好政策“准入关”和资金“使用关”。

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抓住岁末年初关键时间节点,做好救助资金提前下达工作,督促市县落实“应保尽保”制度安排,及时足额拨付兜底保障待遇,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