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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政用心用情用力助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05月20日
信息来源: 社会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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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十五个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近年来,四川财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牢记残疾人事业是“春天的事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残疾人群体“急难愁盼”,持续优化支持政策、维护涉残权益、激发内生动力,强化资金监管,不断提高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

优化助残惠残支持政策,夯实资金保障。坚持在强化统筹整合、优化分配方式、细化支持标准上狠下功夫,全力保障助残资金稳定投入。“十四五”以来,省级财政累计投入48.9亿元,全面落实残疾人康复、就业帮扶等各项助残惠残政策。

强化统筹整合。破解资金安排固有格局,建立专项预算、残保金等多渠道投入机制,让有限资金用在关键处、紧要处。例如,统筹整合涉及康复救助资金资源,支持实施“基层康复之家”项目,为基层配备智能化康复设备。

优化分配方式。修订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残疾人评定、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等惠及残疾人个人的支出,以需求为导向落实“应保尽保”;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等普惠性、全覆盖的支出,按“补短补缺、分年支持”原则规划分配。

细化支持标准。积极推动残疾人体育等重点领域支出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残疾人参赛训练经费管理办法,细化残疾体育财政支持标准,在政策制定“前端”不断凸显扶残助残支持导向。


兜牢残疾人基本生活底线,提高生活品质。坚持将兜住基本底线、减轻经济负担作为出发点,以“两项补贴”、康复救助等为关键抓手,切实保障残疾人各类基本生活需求。

兜住基本底线。在西部省份中率先推动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十四五”以来,累计安排省级补助资金37.4亿元,支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稳步提升,年均惠及残疾人180余万人次。

减轻经济负担。推动建立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为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训练等康复救助服务,启动实施0-3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试点,积极研究人工耳蜗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相关政策。


△图为人工耳蜗救助者接受康复训练现场

注重激发残疾人内生动力,引导向上向善。坚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和残疾人精神文明协同推进,不断提升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

大力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统筹财政专项资金,将残疾人纳入重点群体范围,支持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推动制定扶持措施,支持建成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183个,确保全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建有一所辅助性就业机构,不断提升促就业服务水平。

着力丰富残疾人精神文明体系。以发展残疾人文体事业为抓手,支持举办残疾人艺术节,实施助残公益艺术演出,鼓励残疾人参加残奥会、残运会等体育赛事,推动残疾人体育“进家庭、进校园”,加大康复(健身)体育器材配置支持力度,提升残疾人参与文体活动的便利性、普惠性。


强化涉残资金绩效监督,提升资金质效。坚持“管资金、管项目、管政策都必须管绩效和监督”要求不松懈,确保助残资金规范使用。

系统监管确保兑现到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推动在全国率先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首批将涉残补贴纳入平台管理,实现阳光发放、阳光审批、阳光监管。

内控管理确保合法合规。更加注重加强助残工作内部管理,精准实施内控监管,从制度办法、工作流程、管理审核等方面厘清风险点位,提高资金管理使用合规性。

绩效监督确保安全有效。加大绩效监督管理力度,将涉残资金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范围,加强绩效评价、财会监督、审计检查等结果应用,确保资金使用管理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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