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财政厅精准落实各项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通过优存量、调增量,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为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激励企业吸纳。顶格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按比例返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对招用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发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拓宽就业渠道。支持高校毕业生留校就业,对增设科研助理岗位的公办高校给予奖补。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对吸纳高校毕业生、16岁至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用人单位给予见习补贴。
支持创新创业。提高创业担保额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将覆盖对象扩大到所有有创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在原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基础上,将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增纳入创业补贴覆盖人群。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的限额扣减有关税费。
加大困难帮扶。对属于低保、贫困残疾人和特困人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对脱贫、低保、零就业家庭及残疾且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提供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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