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财政》以《用税治水 水润天府 以水资源税改革服务美丽四川建设》为题,对我省深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进行了报道。具体来看。
在四川省德阳市南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车间内,循环用水经加压输送至冷却设备,通过喷淋系统热交换后回流,完成一次循环。该公司于2020年引进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当年地下水取用水量同比下降91%,水资源税税负同比下降87%。这是水资源税发挥调控作用的生动实践,也是四川省推进改革试点的生动缩影。
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实施水资源税改革。2017年,四川省纳入第二批改革试点,也是同批入选的9个省份中唯一丰水省份。试点以来,四川省财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差别化”调控和“智能化”监管主题主线,扎实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以改革“小切口”书写生态“大文章”,为美丽四川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加强顶层设计,夯实改革基础。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是加强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抓手,四川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总体平移、有序衔接、注重调控”原则,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全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厅牵头会同税务、水利等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认真梳理试点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倒排工期、顺排工序,全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市县比照省级模式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上下贯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高效开展。
二是加强协作调研。财政厅多次召开省级部门和企业座谈会,详细了解水资源费制度运行情况和企业水资源费负担情况;多次组织调研组赴市县调研,深入水力发电、城市公共供水等企业,全面了解取用水行业水资源费征缴情况。通过细致深入地调查研究,为制定改革试点系列政策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制度保障。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合理确定税额标准,落实授权事项和政策,确保税负总体平移。财政厅、水利厅、四川省税务局等密切跟踪试点实施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发现一个解决一个,研究形成“1+N”政策体系,确保水资源税改革政策逐项落实到位。
注重因地制宜,发挥调控作用。通过差别化设置税额标准,合理利用授权政策,加力引导全省取水结构、用水方式、用水效率优化提升,有效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是区分用水主体。统筹兼顾税收调控与保障民生的关系,对不同取水主体实行差别化税收政策。比如,对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对城镇公共供水采取较低税额标准。再如,对特种行业用水从高征税,征收标准提高1.5倍。2024年特种行业地表水取用水量13.2万吨,较2018年下降95.6%。
二是区分取水类型。坚持水资源税保护地下水、减少地下水开采的基本导向,对取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制定差别化税额标准,促使高耗水、粗放式取用水企业算好“绿色账”、“节水账”。截至2024年底,全省关停封存自备井超2000眼,超1200户纳税人由直接取用水转为接入公共供水管网,超300户纳税人停止取用地下水。2024年全省地下水取用量降至5.25亿立方米,较2018年下降49%,地下水取用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区分用水方式。加强税收政策引导作用,激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可持续管理,加快从“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转变。比如,对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对回收利用疏干排水从低征收水资源税等。2024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较2018年下降超3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同比下降超60%。
图为向家坝水电站
强化“数智赋能”,提升治理效能。运用信息技术实施智能化监管,对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实行流程“再造”,实现监管机制“破旧立新”,管水治税效能显著提升。
一是纳税人信息“全覆盖”。全面开展取水许可清理,按照“属地清理、分级整改”原则,系统核查登记辖区内取用水情况,建立省、市、县三级取水许可名录,分区域、权限、行业整理纳税人和取水信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取用水秩序。2024年,水资源税申报户数较2018年新增1900余户、增长约22%,水资源税收入较2018年增长近30%。
二是关联信息“全共享”。全力破解部门间信息壁垒,四川省税务局和水利厅建立联合征管模式,联合搭建“水资源税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关联信息统筹共享,实现取水许可、取水计划等水资源涉税信息在线共享。2024年,税务、水利部门实时共享涉税数据近30万条,有效保障征管工作平稳推进。
三是管水治税“全上网”。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利用水资源税信息共享功能,在全国率先实现水资源税自动预填表单、算税功能,方便企业纳税申报,减轻办税负担。税务部门设置专人专岗,开设绿色咨询、办税通道,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政策,辅导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等办理申报业务。通过简化办税流程,纳税人办税时间减少超过9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