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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获批设立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进境免税店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01月28日
信息来源: 税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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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关税〔20262号),明确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新设口岸进境免税店。自201912月正式向财政部申请设立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进境免税店以来,四川省财政厅密切关注相关工作进展,积极汇报争取,申请工作取得成功。

口岸进境免税店是设立在对外开放的机场、水运或者陆路口岸隔离区内,按规定向进境旅客销售免税商品的商店,主要销售便于携带的个人消费品,包括食品、饮料、烟酒、香化、手机、微型无人机、文娱用品、母婴用品、乐器、运动用品等25个品类。尚未办理海关进境手续的旅客(包括外籍游客和从境外返回的中国游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购物,可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购物额连同境外免税购物额总计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填补了该机场进境旅客购买免税商品的服务功能“空白”,进一步便利进境旅客免税购物消费,丰富了消费者的购物选择,有利于充分发挥免税店引导消费回流、支持提振消费的作用,提升我省对外开放水平。

四川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口岸业主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确定经营主体等工作,并按时完成备案和海关注册等程序,确保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口岸进境免税店顺利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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