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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印发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激励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01月30日
信息来源: 外事外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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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厅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激励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该办法全面落实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将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激励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明确核心目标。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通过规范、科学的绩效评价,提升省级财政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激励奖补资金使用质效,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精准发力、提质增效。

细化职责分工。明确财政厅、省经济合作局、市(州)财政部门、市(州)经济合作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责分工,构建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评价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行业标准、专业技术规范为评价依据,保障绩效评价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规范评价指标与内容。评价指标分为通用、专用和个性三类,通用指标反映项目决策、管理、实施、结果等情况,专用指标体现项目符合性、成长性和经济性等,个性指标由省经济合作局结合重大项目招引特点和年度任务设定,聚焦奖补资金对招商引资工作的促进作用。

明确评价流程与方法。评价流程设定项目实施单位自评、市(州)部门评价、省经济合作局评价三个环节,层层递进开展评价;评价方法采用数据分析法、实地考察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评议法等方式,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规范评价结果与应用。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按不同等级设定相应绩效系数,评价结果与次年奖补资金分配挂钩,同时作为调整政策、完善资金管理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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