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建〔2023〕323号
成都市、南充市财政局: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36号)要求及有关规定,现下达你市2024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用于2021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和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此款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
请你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资金监管,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附件:2024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排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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