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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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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社〔2024〕115号

相关市(州)、扩权县财政局,省级相关部门:

根据年初预算安排,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维修改造,市县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含展陈)等方面。

二、请将上述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第20808项“抚恤”、第20828项“退役军人管理事务”、第21002项“公立医院”有关科目。

三、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拨付项目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省级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2024年省级财政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分配表

          2.区域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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