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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安全生产预防
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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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资环〔2025〕94号

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市(州)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3〕9号),经报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省级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25年省级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应急通信、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防灾减灾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方面。资金支出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各市(州)财政部门收到专项资金文件后,要及时会同同级应急管理部门按要求将专项资金分解下达至有关县(市、区)或安排到具体项目,不得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三、请各地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川财建〔2023〕9号等文件管好、用好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资金的监督管理责任,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理。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对专项资金实行绩效监控并开展本地区专项资金绩效自评。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预算表

          2.2025年省级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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