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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收回中省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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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资环〔2025〕102号

成都市、万源市财政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中省财政林业草原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省财政林业草原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通知》(川林发〔2025〕46号)要求,现收回你市项目建设、资金支付进度严重滞后涉及的中省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376万元。其中,成都市龙泉驿区2024年中央财政林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补助资金76万元,万源市2025年省级财政“天府森林粮库”示范项目第二阶段补助资金300万元。

请按规定做好预算指标调整工作。同时,收回预算指标后,项目建设造成的资金缺口由各地自行负责解决。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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