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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预算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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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资环〔2025〕107号

有关市(州)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按照《四川省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工作方案》《四川省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收取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支出预算2487万元(其中:自贡市114.4万元、眉山市195.5万元、宜宾市114.4万元、达州市204.2万元、甘孜州6万元、凉山州1852.5万元)下达给你们,奖补资金由各地优先用于增加、恢复耕地等补充耕地支出,统筹用于耕地资源的调查、评价、监测、监管、执法、田长制工作等耕地保护支出。部门预算功能科目“22006—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支出”,政府预算功能科目“23004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请严格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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