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建〔2025〕245号
相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四川富华商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的资金安排建议,以及《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2〕177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你地(单位)2025年第四批省级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二、请市县财政局收到通知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分配使用资金,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资金下达,加强资金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加强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责,及时掌握资金执行进度和相关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请四川富华商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收到通知后,严格按照附件5要求,将明确的利息及担保费补贴资金拨付至相关企业,并及时将拨付情况反馈至商务厅和财政厅。
附件:1.2025年第四批省级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汇总表
2.2025年四川省“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表
3.2025年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安排明细表(第一批)
4.2025年农村电商指导员(农村电商主播)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安排明细表(第二批)
5.2025年“服保贷”融资成本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
6.2025年第四批省级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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