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资环〔2025〕119号
应急管理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各市(州)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央和省级财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24〕100号),报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省级财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件),重点用于省级救灾物资管理、航空消防租机及地面保障、应急演练演习等支出。资金支出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相关款项。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川财资环〔2024〕100号等文件要求,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表
2.2025年省级财政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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