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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
关于下达2025年第五批省级财政服务业发展
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 经济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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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建〔2025〕279号

    

商务厅,相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的资金安排建议,以及《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2〕177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你地(部门)2025年第五省级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二、请市县财政局收到通知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分配使用资金,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资金下达,加强资金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加强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责,及时掌握资金执行进度和相关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2025年第五批省级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汇总表

          2.首发经济激励资金安排明细表

          3.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资金安排明细表

          4.二手车销售奖励资金安排明细表

          5.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资金安排明细表

          6.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激励资金安排明细表

          7.2025年第二批“蜀里安逸”消费券资金安排明细表

          8.2025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培育区)资金安排明细表

          9.2025年第五批省级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汇总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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