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资环〔2025〕31号
南江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
为切实做好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问题整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等5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办〔2024〕21号)要求,现收回你县无法支付的中央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资金682.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340.51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9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52.15万元)。
请按规定做好预算指标调整工作。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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