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建〔2025〕35号
相关市(州)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乐山市数据局,相关省级部门:
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无线电管理经费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376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5年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使用计划业务审核意见的函》(工信厅无函〔2024〕415号),根据省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资金分配建议,现下达你地区(单位)2025年无线电管理经费如数(详见附件)。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2150508—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
请严格按照《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3〕224号)等有关规定安排使用资金,推动开展好相关工作,强化绩效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5年无线电管理经费(第一批)分配汇总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