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农〔2025〕30号
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水利(水务)局、移民管理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8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9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扩权县(市)2025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如数,列入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关科目(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分解下达预算。请各市(州)在接到发文后30日内,将此次下达的预算分解下达至县(市、区),其中:绩效结果应用资金应根据对所辖县(市、区,含扩权县)绩效考核结果分解下达,不得留用本级;同步分解下达绩效目标表,严格对照绩效目标推动工作。预算分解下达文件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财政厅、水利厅备案。
二、规范直发直补资金使用。直发直补资金能够直接发放到移民个人的,必须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到移民个人。不能直接发放到移民个人的,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的基础上,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用于解决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提高项目资金绩效。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2〕135号)规定,统筹实施有利于增加移民收入、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解决移民突出问题的项目。市、县级财政部门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质量,确保资金下达后尽快安排使用,启动实施项目。要密切跟踪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严格预算执行监督。该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市、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登录预算指标,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
附件:2025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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