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农〔2025〕44号
相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组织部:
为支持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继续开展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25〕10号)精神,现下达你地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4〕18号)等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项目管理。根据组厅字〔2025〕10号文件精神,围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发展富民产业、健全村组织体系、建设和美乡村等内容,规范编制项目方案,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三、加强绩效管理。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精神,根据《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61号)等规定,一并下达你地2025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各地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规范统筹整合。安排给脱贫县的资金,按照财政厅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调整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的通知》(川财农〔2024〕14号)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表
四川省财政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5年7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