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行〔2025〕53号
各市(州)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单位: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财政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文件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在去年提前通知资金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专项资金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3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相关科目。
二、请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各地在收到此文后及时对下分解绩效目标,并上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请各地各单位根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财政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做好采购工作。
附件: 2025年中央财政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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