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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09月12日
信息来源: 行政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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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行〔2025〕48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级财政市场监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行〔2025〕31号),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你部门(地区)2025年省级财政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专项资金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3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相关科目。

二、请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部门(地区)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根据川财行〔2025〕31号文件规定,请专款专用,加强管理。对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附件: 1.2025年省级财政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2.2025年省级财政市场监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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