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建〔2025〕150号
各市(州)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省级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资金分配建议,现下达你地区2025年第三批省级财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相应列支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请各地财政部门会同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资金使用方向,尽快统筹安排到具体项目。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其中:“智改数转”切块资金项目按照川经信办函〔2025〕271号文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1.2025年第三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安排汇总表
2.第三批工业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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