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社〔2025〕145号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相关单位:
为支持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一村六员一主播”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川农领办〔2024〕29号)精神,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你单位、市(州)2025年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第二批)如数(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该项资金的收入列入“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科目。
二、该项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地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密切合作,及时研究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按进度及时拨付到位。
三、为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要求,现一并下达你市(州)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对照你市(州)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第二批)分配表
2.省对市(州)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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