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行〔2025〕113号
省级有关部门,相关市(州)财政局:
2025年第二批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资金分配方案已经省政府2025年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一次性下达你单位(地)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资金如数(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一、各市(州)收到该项补助收入请列入“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预算科目,安排支出请列相应科目,并及时转拨派员单位。
二、省级有关单位此款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应支出科目,并及时转拨派员单位。
三、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安排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5年第二批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资金分配表
2.2025年第二批乡村人才振兴五年行动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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