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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结算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
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6年01月05日
信息来源: 行政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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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行〔2025〕114号

相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结算下达2025年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财行〔2025〕272号)有关规定以及我省到村任职选调生实际情况,经省政府2025年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你地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请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

请严格按照《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川财行〔2022〕11号)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至你地党委组织部门,由党委组织部门统筹用于保障到村任职选调生各项补助支出。

    附件:1.结算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分配表

          2.结算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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