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行〔2025〕114号
相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结算下达2025年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财行〔2025〕272号)有关规定以及我省到村任职选调生实际情况,经省政府2025年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你地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请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
请严格按照《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川财行〔2022〕11号)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至你地党委组织部门,由党委组织部门统筹用于保障到村任职选调生各项补助支出。
附件:1.结算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分配表
2.结算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2025年12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