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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13年07月04日
信息来源:财税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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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
       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2〕13号

财政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配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请布置本地区相关企业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

                  财 政 部
                 2012年7月5日





相关下载:>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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