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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示(一)

四川省财政厅
2017年12月27日
信息来源: 监督检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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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财政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号)要求,我厅决定对开展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事项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中心工作、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
  二、检查对象
  (一)煤炭行业: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代理记账单位:成都融创财经咨询有限公司、成都纵横财税管理有限公司、成都轻松财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成都启冠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成都贝格财税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三)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名单将另行通知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和相关单位。检查内容主要为:
  (一)煤炭行业:检查会计信息真实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去产能政策落实情况和安置困难群体就业情况。
  (二)代理记账单位:检查执业质量,设立条件和会计信息质量。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四川省财政监督检查局 周力
  联系电话:(028)86711864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四川省财政厅12-16号
  邮编:610016

                  2017年6月8日
                  四川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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