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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27日
信息来源: 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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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综〔2021〕28号

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部署,加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的部署要求,围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机制,探索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着力提升基层政府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权责明确,整合各方资源。健全管理和服务机制,进一步厘清部门与乡镇的职责边界,明确基层公共服务事项责任主体,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坚持“以事定费、费随事转”原则,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整合现有各级各类资源,形成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切实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坚持依法行政,鼓励改革创新。坚持以法治思维推动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确保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合法合规。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历年政府购买服务实践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符合乡镇特点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回应民生诉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听取群众呼声,以人民群众需求为服务导向,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公共服务。加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提升镇村公共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统筹兼顾,实施分类指导。综合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区域特点,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将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做到精准施策,分类推进。

(三)主要目标

2022年,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全省全面推开,各地初步制定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机制,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模不断扩大,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制度体系

1.研究制定本地区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性文件。研究制定本地区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明确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的目标、措施、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2.狠抓基础性管理制度建设。对照中央、省关于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以及监督管理等有关政策措施,不断健全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

3.研究出台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意见。选择适合当地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就业创业等领域,制定完善本系统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制度,为乡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提供更为完备的制度遵循。

(二)制定供需目录

1.合理制定需求目录。建立多方式多渠道公共服务需求征集机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社会治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居民对公共服务的共性及个性化需求,梳理形成本地公共服务需求目录。

2.认真梳理供给目录。通过对本地区符合承接条件的各类社会力量基本情况、服务领域、服务成效等方面进行调查,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目录,为选择承接主体提供参考。

3.完善指导性目录。由于全省各地对政府提供服务的需求和社会力量的服务能力不尽相同,省级出台的《四川省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仅为指导性目录,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地区目录,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加大培育支持力度

1.严格准入条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都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除中央和省明确的条件外,不得另外设置其他限制性条件。

2.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具备法人资格的村(社区)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组织、公益性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注重发挥本地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鼓励引导本地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3.做好资金保障。积极优化调整支出结构,整合资源,逐步将适合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事项调整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施,不断提高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规模。各地可结合本地资金情况,安排部分资金专门用于社会组织培育工作。

(四)优化政府购买流程

1.规范采购执行。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要求,结合购买内容及市场状况、相关供应商服务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通过公平竞争择优确定承接主体。

2.创新购买方式。鼓励各地根据项目特点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3.延长购买期限。在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对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小的公共服务项目,购买主体与提供服务的社会力量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可适当延长履行期限,最长可以设定为3年。

(五)加强绩效管理

1.不断健全评价制度。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照“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原则,分行业研究制定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将绩效预算管理理念贯穿于政府购买服务全过程。

2.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价不高的项目要及时进行调整或更换服务提供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质量。

3.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将购买服务的项目内容、服务要求、预算安排、购买程序、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标准和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提高政府购买服务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监督考核

1.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预算管理,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应当纳入相关部门(单位)预算中统筹安排,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不得将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增加财政支出的理由。

2.加强财政资金检查。加强对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有效。

3.加强目标考核。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纳入年度任务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各级国家机关在购买服务工作中的主要作用,切实加强对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领导。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进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提供强大组织保障,确保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稳步推进。

(二)注重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大政策和业务培训力度,创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思路和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相关情况和问题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财政厅。

(三)明确部门职责。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财政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与监督管理,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乡镇政府购买服务进行审计监督。

(四)做好宣传推广。加强对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扩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影响力和认可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四川省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四川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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