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建〔2024〕241号
相关市、扩权县财政局、科技主管部门,相关省级部门:
根据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资金分配建议,现下达你地区(单位)第三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表)。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请各地财政部门会同科技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资金使用方向,尽快统筹安排到具体项目。同时,要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责,对照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监控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第三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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