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建〔2024〕240号
相关市(州)、扩权县财政局、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民营经济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资金分配建议,现下达你地区2024年第二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表)。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请严格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责,按照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监控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第二批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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