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建〔2025〕212号
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引导实现全省规上有研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根据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资金分配建议,现下达你地区2025年省级财政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如数(详见附件),相应列支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请各地财政部门会同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资金使用方向,尽快统筹安排到具体项目。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安排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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