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财规〔2019〕19号
各国有商业银行四川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各省外城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行,四川各市州城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增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性,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办法
四川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2019年1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