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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震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防震减灾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06月03日
信息来源: 经济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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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建〔2021〕59号 

相关市(州)财政局、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

    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川办发〔2021〕22号)和《四川省省级防震减灾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川财建〔2020〕463号),经报省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市(州)2021年省级防震减灾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件1)。资金收入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3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级防震减灾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支持市、县地震监测业务能力、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及防震减灾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等工作。

    二、请各地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省级防震减灾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结合本年度防震减灾工作任务,在30日内向省地震局申报具体项目任务书和绩效目标,经批准后予以实施。特别是地震监测能力、抗震设防能力相对薄弱地区以及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关注地区要统筹好相关资金,坚决抓好本年度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三、请各地严格按照川财建〔2020〕463号文件规定,管好、用好省级防震减灾转移支付资金,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省级防震减灾转移支付预算表

         2.省级防震减灾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震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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