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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民政厅、人社厅、审计厅、扶贫开发局、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川财办〔2021〕6号)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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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2018年10月以来,为巩固深化“一卡通”专项治理成果,我省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为发放载体的“一卡通”管理机制,实现了全省所有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平台阳光发放。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精神,积极推动我省全面实现“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决策部署,以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为突破口,调整优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体系,建立“一卡通”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斩断伸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黑手”,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落地见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分析查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实施和补贴资金“一卡通”审批、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梳理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沟通,充分借鉴实践中探索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管机制。

坚持便民高效。聚焦群众关切,提升政策实效,增强补贴的针对性、有效性、便利性,消除“中梗阻”。将所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纳入社保卡发放,精准补贴、直达群众,确保补贴政策群众及时知晓、申请简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取用方便。

坚持因地制宜。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要统筹规划、系统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在“一卡通”发放平台已经建成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审批系统建设。省直相关部门和市县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坚持改革创新。运用创新思维,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统筹推进相关政策整合优化和补贴资金管理、审批、发放、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与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有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通过梳理整合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以下简称补贴)政策和项目、规范代发金融机构、优化资金发放流程、加强公开公示、完善“一卡通”发放平台等工作,建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监管格局,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建立阳光审批系统,加快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到2021年底,全面实现所有到人到户补贴资金“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

二、主要任务

(四)向社会公布补贴政策清单。各级要抓紧梳理到人到户的补贴政策和项目,综合运用财政监督、调研核查、绩效评价、预算管理等手段,加快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清理整合进度。按照各负其责、分级公开的原则,于2021年6月底前,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并在以后年度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规范代发金融机构。各级政府要按照基层网点多、服务质量好、优惠便利群众的原则,选择补贴资金发放代理金融机构,并要求代发金融机构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贴资金,合理规划网点布局,充分利用自助机具、网点专人等方式提供便捷的取款服务,严格执行银行卡实名开卡、发卡制度,做好持卡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管理。鼓励其对持卡人提供逐项的补贴信息免费告知服务。

(六)优化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各市(州)要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业务流程>的通知》(川财办〔2019〕24号)要求,结合阳光审批要求,优化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监管环节具体流程,明确各环节操作权限。实行补贴资金兑付限时办理,明确具体时限要求,切实提高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提高发放效率。

(七)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补贴政策宣传,更多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补贴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及个人隐私的外,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 大数据管理等,充分利用“一卡通”发放、监管以及审批信息系统和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发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尽快形成集中统一的补贴信息公开、查询和投诉举报专栏。

(八)完善“一卡通”管理平台。省级项目主管部门要持续优化中央和省定项目的资格审批系统,主动与省级审批基础支撑平台、市(州)发放平台进行业务和技术对接。各市(州)要加快建设市、县自定项目资格审批系统,优化完善发放平台,主动与省级审批基础支撑平台和省级监管平台进行业务和技术对接,及时、准确向省级监管平台推送发放数据。省、市两级共同建立健全管理平台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边界,理顺协同流程,确保资格审批、资金发放、监督监管等环节有机衔接。

三、职责分工

(九)财政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统筹补贴政策和资金整合,按规定下达补贴资金。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做好预算安排、资金管理、补贴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

(十)人社部门。负责补贴对象社保卡的发放和经办服务,加大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供给,开通社保卡的“一卡通”资金发放查询功能。实施社保卡数据共享,为补贴对象身份信息核查和资金发放提供数据支撑。会同发卡银行开展提高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率专项工作,组织开展社保卡宣传工作,提升社保卡惠民便民认知度。

(十一)业务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补贴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补贴基础信息审核和补贴信息公开等工作,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及时更新发放平台和审批平台的基础数据。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发放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基础信息;补贴资金由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发放信息。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真实、完整、准确。积极配合人社部门、政务信息化部门等做好信息共享工作。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访及信息公开申请。强化业务能力提升,组织开展补贴政策业务和管理平台操作培训。

(十二)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负责指导代发金融机构规范有序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督促代发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代发协议,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鼓励和引导代发金融机构提供免费、及时、逐项的补贴信息告知服务。督促代发金融机构向补贴群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取款途径,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发放信息。加强监管指导,属地监管部门围绕资金发放时限、降费减负效果、服务质量投诉等方面对代发金融机构开展督导。对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存在违规代办、冒领补贴等风险的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排查、检查并严肃问责。

四、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上下协调、联合联动”工作机制。省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对下级部门“一卡通”工作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一卡通”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州)政府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本地区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四)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强化信息公开日常管理,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各司其职。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把信息审核关,对本部门管理补贴项目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补贴信息公开的督促指导,推动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十五)加大数据共享。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要依托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平台,逐步推进将补贴资金“一卡通”应用纳入“天府通办”分站点,统一服务入口和身份认证。充分发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的枢纽作用,加大部门间数据共享,尽快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服务,避免补贴资金多发、漏发、重发和迟发。相关数据使用方和提供方要明确责任、内容和方式,并确保数据的准确、安全。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财政、审计等监管部门完整提供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相关电子数据和资料。

(十六)深化绩效管理。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安排部署,协同财政部门实施补贴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所有补贴资金绩效目标需按统一要求与预算同步编报、审核、批复和公开。加强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定期组织开展补贴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动态督促加快预算执行和实现目标预期。各级相关部门每年应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抽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项目整合、改进管理和绩效问责的重要依据。

(十七)持续加强监管。各级政府要把推进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堵塞漏洞,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及时收集、整理各类违纪违法违规信息。各级监督部门充分运用“一卡通”管理平台,加强信息电子数据分析研判,强化补贴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监督。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对存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骗取补贴、挪用等行为的个人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审计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四川银保监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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