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及扩权县财政局:
按照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四川省政策性关闭矿山剩余采矿权价款退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投〔2014〕5号)有关规定,根据自然资源厅核准意见,现退还古蔺县护家乡龙洞煤厂等6家企业剩余采矿权价款合计1614.54万元(详见附表)。本项支出部门预算功能科目列“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经济科目列“39999-其他支出”;政府预算功能科目列“23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请按规定审核拨付。
附件:政策性关闭矿山剩余采矿权价款退还预算表(2021年第2批)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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