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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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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资环〔2021〕30号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1〕4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市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预算(项目代码为Z175070050002)15000万元,专项用于成都市川中丘陵区(龙泉山成都段)高质量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支出,收入请列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2130205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一森林资源培育”。

你市在接到本文件后,应当在30日内正式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你市强化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建立项目建成后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取得明显成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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