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资环〔2020〕30号
有关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根据《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补助资金如数,专项用于森林草原防火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能力建设、购置森林草原防灭火储备物资等支出。收入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
请各市(州)财政部门收到本文件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分解下达到相关县级财政部门,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0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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