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确保实物工作量大幅增加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06月16日
【字体:
【打印文本】

川财债〔2022〕4号

 

各市(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省直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好2021年尚未使用和2022年提前发行的专项债券叠加效应,确保专项债券实际形成实物工作量大幅增加,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2021年已发行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

2021年底尚未使用完毕的专项债券资金结转至今年继续使用。对于2021年已发行专项债券的在建项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2年一季度能够实现较大实物工作量。2021年已发行专项债券的新开工项目,应当在1月底前实现开工,短期内无法实施的项目,抓紧由本级财政部门统一收回并按程序调整用于其他项目。到一季度末,2021年发行的专项债券资金财政支出进度应争取达到95%以上。

二、加快2022年一季度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进度

拟于2022年一季度发行的专项债券新开工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征地拆迁、用地、招标、水电气接入、物资供应等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债券资金一旦到位,项目就能立即开工建设,避免“钱等项目”。对2022年一季度发行的专项债券在建项目,加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实施。对已有预算安排的项目,在专项债券发行前可通过调度库款先行垫付推进项目建设,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到一季度末,2022年一季度发行的专项债券财政支出进度应争取达到70%以上。对专项债券项目无法及时开工或专项债券项目实施进度滞后的地区,财政厅在制定2022年后续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分配方案时,将扣减相应债券额度。

三、进一步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

各地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抢抓难得的政策机遇“窗口期”,严格按照国家支持的九大投向领域持续做好项目准备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储备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需求超出本地区专项债券额度一定比例,为后续申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要紧紧围绕绿色低碳、水利、城市管网建设等中省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项目谋划和储备力度,尽快完善项目各项前期准备。

各地要抓紧组织力量,对本地区2022年拟发行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全面梳理,补齐前期工作短板,加强和完善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拟发行项目成熟度。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督促督导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资金支出较慢的地区,必要时予以通报并抄送各地党委、政府。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