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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02月28日
信息来源: 社会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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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财社〔2023〕24号

各市(州)财政局、卫生健康委: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3〕1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央财政拟支持实施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主要聚焦提升市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个方面。请有意向申报的市(州)对照财办社〔2023〕12号文件要求,高质量、科学合理的编制实施方案,2023年3月2日17时前(逾期申报视为无效项目),由市(州)人民政府或经市(州)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州)级财政、卫生健康委联合行文报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申报文件应附实施方案、实施计划表、绩效目标申报表和必要的佐证材料等(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财政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报送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及电话: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周晓敏,电话028-86725673,邮箱467137591@qq.com;省卫生健康委政法体改处 郑锐志,电话86137785,邮箱scsygb@163.com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财政支

         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社〔2023〕12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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