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资环〔2023〕23号
有关市(州)及扩权县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经报省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第3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政府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3003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部门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
各地要及时将预算指标和绩效目标细化到具体项目,切实推进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补助资金,做好绩效管理相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市(州)自然资源和财政部门于收到省级预算文件后30日内,汇总本市(州)项目安排情况报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备案。
附件:1.2023年第3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预算表(市县项目)
2.2023年第3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预算表(省级项目)
3.2023年第3批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省级)绩效目标表(分项目)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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