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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交通违法罚款可网上缴

四川省财政厅
2012年01月05日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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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2012年1月4日第2版
(非税处)

      

  为缓解交通违法罚款缴款难的问题,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对外宣布,从1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和双流机场的交通违法罚款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
  凡属我省高速公路和双流机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接受处罚(即取得处罚决定书)后,均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网上银行进行罚款缴纳。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交通违法罚款需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指出,高速公路和双流机场交通违法罚款仍可在全省范围内的上述5家银行和邮储银行的网点进行柜面缴纳,银行网点不得无故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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